EVIDENCE-BASED AI LITERACY

从“会用AI”走向
可观察、可评价、可发展

依据《教师与学生人工智能能力评价系统(正式版)V1.0》及政策原文,将两份量表、两个题库、一套自动评分规则和两个评价系统整合为可直接演示的工作台。

2 + 2 + 1 + 2量表、题库、规则与系统,共七项配套成果;另设一个总入口页。
评价对象
师生双轨
教师与学生体系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
能力结构
8 × 24
每套体系8维度、24个二级指标
等级标准
L1—L4
基础合规 → 独立应用 → 人机协同 → 创新
底线机制
红线优先
安全、伦理、诚信不被高分抵消

七项配套成果

每个模块既可独立演示,也能串联成“测评—诊断—改进—复测”闭环。

本地多页面 · 无需联网

统一评价闭环

避免只用一次问卷或一个总分判断人工智能能力。

1. 真实任务设置教学、学习、验证或问题解决情境。
2. 多源证据采集行为、对话、修改过程与成果作品。
3. 人工判断规则与AI辅助分析,最终结论由专业人员确认。
4. 发展反馈形成画像、建议与下一周期复测任务。